更新时间:2022.02.18
采购额度60万元以上需要招标。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外,各部门自行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的项目、6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项目,单项采购金额达到120万元以上的
采购额度60万元以上需要招标。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外,各部门自行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的项目、6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项目,单项采购金额达到120万元以上的
采购除了有招标采购的方式,还有非招标采购的方式。非招标采购是指以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之外的方式取得货物、工程、服务所采用的采购方式。非招标采购方式包括以下几种:询价现购、比价采购、议价采购、订价收购、以及公开市场采购。
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
1、国有企业采购通常来讲是指企业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工程、货物和服务的行为,因此“国有企业采购是否必须要进行招标”这一问题需根据采购标的的不同而进行具体判定。 2、招投标法规制的需要招标的项目仅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则是指依照招投标法规定提出
可以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 1、协商。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合同纠纷。 2、调解。合同纠纷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由第三者进行说明劝导,促使他们互谅互让,达成和
采购合同是购销合同。 购销合同,是指一方将货物的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转移给对方,对方支付价款的协议。 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采购、预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等形式。
1、采购单是做为向供应商采购的一种信息,形式简单,采购单内不含约束供应商的条款,签订采购合同之后采购单才做为合同的一部分,才具有法律效应。 2、采购合同内包含采购物品数量、型号、总金额、到货期、违约责任、不可抗力、仲裁等其它约束供应商的条款
在监管主体方面,根据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规定,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部门为行业主管部门,即由主管部门负责处理部门内部的招标投标投诉。而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的监管部门为财政部门,也就是说,有关政府采购活动的投诉由财政部门处理。
招标控制价的作用决定了招标控制价不同于标底,无须保密。为体现招标的公平、公正,防止招标人有意抬高或压低工程造价,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如实公布招标控制价,不得对所编制的招标控制价进行上浮或下调。
在监管主体方面,根据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规定,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部门为行业主管部门,即由主管部门负责处理部门内部的招标投标投诉。而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的监管部门为财政部门,也就是说,有关政府采购活动的投诉由财政部门处理。
采购订单和采购合同的区别是: 1、采购订单作为向供应商采购的一种信息,形式简单,不包括限制供应商的条款。采购订单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在签订采购合同后具有法律效力; 2、采购合同包括其他约束供应商的条款,如采购商品的数量、型号、总金额、到货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