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伤残军人享有以下待遇: 1、在服现役期间,参战或因公致残,积劳成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办理退休手续,由原征集地或直系亲属的居住地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接收安置。 2、退出现役后没有参加工作的伤残军人,由民政部门发给伤残抚恤金;退出
职工被认定为九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
对于八级残疾军人、以及所有等级的残疾军人都是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享受各种法定的优待待遇: 1、每月(有的级别比较低,民政部门会以季度、本年度的频度)领取依据民政部2017年10月实施的抚恤金标准,因战八级残疾军人每年抚恤金为138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
各级伤残待遇的计算公式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五级伤残补助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
残疾军人五级提升到四级的待遇有很大的不同: 1、五级、六级属于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军人,而四级以上残疾军人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直接得到提早到50岁退休、领取养老金的待遇; 2、依据《军人抚
工伤九级和伤残九级没什么区别。九级工伤是伤者有两处或以上的十级伤残,或者受到两处或者以上的十级工伤被申请晋级为九级工伤,但是赔偿金都是一样的按照九级伤残的赔偿标准计算。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
九级伤残军人一次性赔偿金,具体如下: 1、军人因为战争或工作导致伤残的,才可以享受一次性的补助金,因战致残的军人每年给予一次性补助金11530元,因公致残的军人每年给予一次性补助金9260元; 2、九级伤残的军人在退役后没有参加工作的,还可
工伤十级伤残享受的待遇,具体情况如下: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