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3
下列情况下能拒绝收房: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房屋已经交付使用,但其主体结构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或者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的等。
能对公民房屋进行征收的,只有国家,而国家不会轻易行使这项权利。只有当涉及公共利益的时候,国家才会出面对房屋进行征收征用。所谓公共利益是指一定范围内,不特定多数人的共同利益,它是包括国家利益、阶级利益、民族利益、集体利益在内的公共物质利益和精
1、承包人与发包人就合同解除事项达成一致; 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 4、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条件。
根据现行的法律,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但转让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条件,我国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转让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按照出
土地承包合同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 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 发包方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己经成熟的; 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
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的情况有: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转让的,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转让的,需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经批准补办土地使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一、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 二、发包方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己经成熟的。 三、承包方的家庭
只有当涉及公共利益的时候,国家才会出面对房屋进行征收征用。所谓公共利益是指一定范围内,不特定多数人的共同利益,它是包括国家利益、阶级利益、民族利益、集体利益在内的公共物质利益和精神需要。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
可以适用没收财产的对象如下: 1、危害国家安全罪是适用没收财产刑的首要对象; 2、经济犯罪及贪利性的犯罪是没收财产刑的重要对象。 没收财产,是指剥夺犯罪人个人财产,无偿收归国有的一种刑罚方法。
承包期内,进城务工人员对承包的土地只要没有发生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情形,发包方就无权收回承包地。 由于我国农村人多地少,大部分地区经济比较落后,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仍不够发达。很多农民难以完全实现非农就业,对土地的依赖性比较强,在相当长的时期内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
划拨土地使用权会收回的情况是: 1、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 2、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