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3
以下六种情况下,市级政府与县级政府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分别为:1、政府组织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时;2、国防与外交需要时;3、政府组织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时;4、政府实施的旧城区改建需求时;5、政府实施安居工程建设时;6、法律或者行政规定的
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
国家无偿征收划拔土地的情况是: 1、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停止使用土地的; 2、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收回土地的; 3、因司法部门没收所有财产收回土地的; 4、自动放弃土地的; 5、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连续两年未使用土地的; 6、不按批准用途使
一般情况下,政府是不会随意的进行征收拆迁的,只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时,才可以依法对土地或房屋实行征收征用,并且在此基础上,给予公民合法合理的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范围包括: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国家机关用地是指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
政府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收回宅基地: 1、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宅基地的; 2、使用权人不按批准的用途使用宅基地的; 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宅基地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都可以拒绝收房:与原合同相比,开发商无故拖延交房的时间,经过购房人催告三个月以上交房的可以拒绝收房。或者是开发商没有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的房屋结构和配套环境也是可以拒绝收房的。还有一种情况是,在经过有资质的质
能拒绝收房的情况有: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经符合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核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的;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
如下情况下才能收养弃婴: 1、收养人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2、收养人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收养人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 4、收养人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5、收养人呢个收养弃婴的其他条件。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