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3
土地制度是国家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或者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以
土地出让后政府可以收回的情况有: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情节严重的。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土地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 (二)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
以下情况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军事和外交需要;政府组织实施基础设施需要;政府组织实施公共事业需要;政府组织实施工程建设需要;公共利益需要。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
土地划拨的情况是: 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和检察机关需要用地的; 军事机关和军用设施需要用地的; 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城市公益事业需要用地的; 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需要用地的。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国家机关用地是指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城市公益事业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是指给排水、环境保护、供电、通信、煤气、道路桥梁、消防保安等设施用地,城市公益事业用地。
按照当地的征地补偿政策。因为一般没有统一标准,由各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在各区段制定相应的补偿标准来规范,无论是高速公路占地拆迁还是其他项目拆迁,都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给予合理合法补偿,拆迁补偿的处理如下: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
办理土地使用证一般需要收取工本费、契税、印花税。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取得土地使用证需要一定的流程,一并需要一定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