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9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属于羁押的状态。如果人民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并且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逮捕必须符合三个条件: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即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上述两项条件,但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足以防止其危害社会的,就无逮捕必要
若犯罪嫌疑人被人民检察院批捕,则属于被羁押的状态。如果人民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并且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下列情形应当予以逮捕: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按照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有以下情况会被批捕: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企图自杀或
在可以批捕的情况包括第一,证据条件,即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其内涵包括以下三点: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经经查证属实; 第二,责任条件,可能判处
逮捕时有以下情况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1、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2、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3、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逮捕时有以下情况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1、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2、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3、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
批捕即批准逮捕的意思,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意味着被逮捕人已经触犯法律,并且经过检察院批准,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行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则在问题出现的时候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解决。
协助抓捕犯罪嫌疑人构成立功的情况是: 1、将罪犯约至指定地点抓获; 2、在公安机关的陪同下当场指认辨认抓获或者是带领侦查人员抓获; 3、提供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信息抓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