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4
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
工伤认定时效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
工伤认定时间规定为在受伤或者确诊职业病30天内向劳动保障局提出认定申请。用人单位不提出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受伤或者确诊职业病1年内自行提起申请。用人单位不提起工伤认定的后果,所产生的的工伤待遇费用由单位负责。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超过工伤认定一年时效的,无法再认定工伤了。但是如果存在侵权人的,可以依法向侵权人请求人身损害赔偿。如果没有侵权人的。则由本人承担超过工伤认定的期限所导致的后果。
工伤认定时效的起止时间的计算: 1、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用人单位应当申请工伤认定; 2、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可以由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申请。
用人单位超出申请工伤认定时间限制,由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非劳动者及其近亲属原因导致超过认定时效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仍然超过申请时间的,提起民事诉讼救济。
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15日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即可生效。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可以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情况特殊的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时效能中断。工伤认定时效中断的情形: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属于用人单位原因;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不可抗力;其他。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