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13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许可他人专有使用、出质以外的其他权利。
演绎作品著作权归演绎者。演绎作品指的是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共有著作权的支配和行使,可由合作作者通过合同进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共有著作权的行使可根据不同的合作作品的类型而有所区别:不可分割的合作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可以共同行使,也可以单独行使,任何
教材作品的著作权人应依法享有下列权利:发表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修改权、署名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展览权、表演权、汇编权、摄制权、放映权、改编权、翻译权、广播权以及其他著作权人应享有的权利。
职务作品按照以下方式确定著作权归属:由作者享有。但是如果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条件而而创造的作品,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创作的职务作品等,除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
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登记的方式: 1、申请人向登记机关出示身份证明或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等材料; 2、申请人填写作品登记表,并交纳登记费; 3、登记作品经作品登记机关核查后,发给作品登记证。
继承人在著作权保护期间内,即作者生前及死亡后50年之内,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作品使用权、发表、复制、发行作品的权利和获得稿酬权。但是,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利,如署名权与修改权等,只能归著作权人所有,不能列入遗产,不能继承。
一、著作权的继承方式 1、财产性权利 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享有的著作财产权在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转移。 在我国著作权的继承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或遗赠扶养协议继承等方式,一般由继承人按照遗赠抚养优于遗嘱,遗嘱优于
行为人侵犯他人的音乐著作权,一般应当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赔偿数额;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开支。
美术作品著作权人的权利具体包括人身权中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以及包括财产权中的发行权、展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出租权、改编权、汇编权等权利。
包括注释权、整理权和编辑权。汇编者对汇编所形成的作品,应享有著作权。汇编权是指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断进行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