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6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到夫妻双方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去,要带着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中需要将夫妻双方的财产分配方案、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以及债务的偿还方案写清楚,否则将办理不了离婚。如果是香港、澳门、台湾居
离婚证补办去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是指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凭证,一般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颁发。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
离婚手续一般是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
武汉三镇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地址电话:江岸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服务中心82414472430013江岸区三阳北路33栋社区服务大楼3楼江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服务中心83520005430022江汉区复兴1村90号桥口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服务中心8375
1、协议离婚只需要到男女双方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即可。户籍所在地就是户口本或者身份证所载的地址。 2、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
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并对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探视权等相关问题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去一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果起诉离婚,需要去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法院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
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离婚证。夫妻双方就自愿离婚、子女抚养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应当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并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是到夫妻一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需要本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申请。
当事人双方在长沙办理离婚证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带上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共同到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冷静期届满,并且婚姻登记机关审核通过的,会发给当事人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