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3%的物业违约金,如果不超过实际造成的损失的30%的,是合理的。如果超过的,属于违约金过高,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地降低;如果违约金过低的,则可以请求适当的增加。
物业公司提前收物业费合理。物业公司可以提前半年收取物业费,不同地区的物价局规定预收的月费存在着一些差异。而物业公司为了可以提高服务品质,不得不预付物业费作为流动资金。
物业费违约金合法。业主与物业公司可以在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过高或过低,当事人都可以向法院请求适当增加或减少,一般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物业合同到期,收物业费是否合理要看情况。如果到期后,业主没有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而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是合理的,但变为不定期的物业服务合同。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八
没有物业合同需要交物业费。根据法律规定,业主未签物业合同,但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的,则应当按实际发生的服务价格向物业公司交纳相应费用。如果未签物业合同,物业公司也未提供物业服务的,则不需要交物业费。
没有物业经营手续的开发商不能够代收物业费。物业管理企业实行明码标价,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房地产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进行管理。
由于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导致物业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约的,承认其事实物业服务关系。在此期间,尽管原物业合同已经到期,但是业主享受到了物业服务,仍需缴纳物业费用。业主委员会已经成立,由业委会或业主大会决议不再和物业企业签约的,物业不得以“提供事实
合同到期后可以收取物业费。物业合同到期后,因为业主委员会没有成立而没有续签物业合同的,也应该认定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关系。在此期间里,虽然原物业合同已经到期,但是业主享受到了物业服务,所以仍需交纳物业费。对于已经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或
物业违约金合法。物业管理合同的双方可以约定违约金以及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但违约金不能约定得过高,一般以实际损失的30%为限,过高或者过低都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
如果3%的违约金没有超过造成损失的30%是合法的,如果超过了则是不合法的。一般来说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也就是说违约金的上限是不超过损失的百分之三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
3%的物业违约金合法,根据相关法律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