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相关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会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受理后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一般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
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期一般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则应当在四十五日内结束审理,作出裁决。
劳动仲裁受理之后一般在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
仅就时间来说,有以下六点规定: 一、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
劳动仲裁时限是一年。对于一般的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开始计算;对于拖欠报酬的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开始计算。
劳动仲裁的最长期限是一年。该期限一般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当事人因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报酬而产生争议,则当事人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的一年内可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等原因仲裁时效中断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仲裁时效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
劳动仲裁期限有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劳动权利被损害之日起计算;如果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工资而发生争议的,则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的一年内申请仲裁。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
劳动仲裁裁决期限一般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若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