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一方在婚前获得的安置房,一方以全款的方式购买,并且登记在出资方的名下,那么房屋就是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以下情形之下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1)一方出资购买房屋,但是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或者是登记在对方名下;(2)一方的父母出资购买房屋,
婚前财产婚后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按照当前的婚姻法规定,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存续而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婚前的,就是个人的,结婚多少年都属于个人的。因为以前有个老黄历,以前老的婚姻法规定说是房产结婚之后,如果是婚前有的,那么婚姻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取得的财产,但法律规定属于个人财产的除外。夫妻一方的财产包括1、婚前取得的财产;2、婚姻关系期间取得的具有人身性质的赔偿、补偿,例如发生车祸获得的赔偿等;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但属于专用的生活物品
实质上彩礼的性质,需要根据女方收取财产的具体时间来作出判断。因此,在登记结婚之前女方收取的彩礼,应当认定为属于女方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而在登记结婚之后女方收取的彩礼,则应当认定为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换句话说,彩礼在婚后,不一定能够被
赠与的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需要根据,房产所有权的取得的时间来作出判断。首先,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取得的受赠财产,一般情况下都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赠与人明确表示了只赠与给夫妻之间的其中一方的话,这项财产就应当
夫妻共同财产婚前的不算。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获得的财产。换句话说,要认定一项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明确财产的取得时间是关键。与此同时,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一方
婚后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根据以下情况决定: 1、如果被继承人未指明仅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则继承的遗产应该属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赠与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如夫妻一方或双方所继承的其去世父母
父母遗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具体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
结婚前,夫妻婚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由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即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该房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具体分割方法优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起诉到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婚前买的房,在一般情况下都不能纳入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以及第1063条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以及一方个人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的取得时间是否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内。换句话说,一般
婚前买房,不一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能够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需要满足以下两种条件:1、双方共同出资购置的房产;2、虽然是一方出资购置房产,但是出资人同意将房产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或者登记在双方名下,换句话说,也就是愿意将房产的一半的
婚前财产所涉及的房屋,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上所说的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双方共同所得的财产。例如:双方取得的工资、奖金或者劳动报酬;双方因为生产经营或者投资理财取得的收益;双方在婚内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没有明确
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了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根据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