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2
安置房的房东不配合办房产证,买家可以与房东协商沟通,合同中对拖延办证违约金作出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未作约定的可以按照已付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主张赔偿,经催告房东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办理的,买家可以解除房屋
拆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前转让的方式: 1、先给该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然后才可以进行过户; 2、先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在合同里面都写明双方的约定; 3、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要签字的,如一方不去的话要去公证处作委托。
安置房产权证的办理需要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旧房拆迁作价凭证、原房屋所有权证、住宅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缴交约定书、税费缴纳凭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领证。
不能。需要安置房持有人持有满五年之后,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契税,住房维护基金等税费,办理下原房主名义正规商品房房产证,契税证和国有出让性质土地证之后,该住房转变为正规商品房,此时才允许上市交易过户他人。
第1步:房地产评估。到所在县区或市的房产交易大厅。办理这项时先要决定由谁负责评估费用,买卖双方均可,申请人要填委托书,提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平面图(在房产证的较后一页的图)、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提交后可拿走,自己保管以防丢
拆迁安置房房产证办理的大致流程:大致可以分为两步: 1、初始登记:依据相关资料按每幢楼办理在拆迁人名下; 2、转移登记:依据初始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拆迁安置协议》等相关资料登记到每个安置户名下,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
可以取得房产证的。拆迁安置房是指政府出于城市建设、土地规划的需要而将被拆迁人的房屋予以征收并拆除,通过产权调换的方式为被拆迁人提供原住地段或附近地段的房屋。安置房可以取得房产证的,只是一般办理时间较长。
安置房屋在补缴土地使用金,进行房产评估、缴纳税费后即可到房管部门办理产权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拆迁安置房如果获得了房产证,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这样的安置房可以买卖。现今市面上挂牌的拆迁安置房往往没有取得产证,或者是刚刚取得产证不符合政策规定,无法买卖。能办房产
购置拆迁安置房需要签订安置房买卖合同,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产权调换合同或房屋购销合同、测绘调查表、平面图、完税凭证等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拆迁安置房变更登记申请,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购置拆迁安置房需要签订安置房买卖合同,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产权调换合同或房屋购销合同、测绘调查表、平面图、完税凭证等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拆迁安置房变更登记申请,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