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丧偶儿媳可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只要她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其“尽了赡养义务”是指她是否对公婆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者对公婆在生活上提供了主要帮助,以及该赡养义务是否具有长期性、经常性。
子女继承权一样。儿子和女儿有同样的继承权,继承权男女平等。如果是通过法定的方式继承遗产的,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所以继承权是一样的,原则上平等分割遗产。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
第一继承权是谁有配偶、子女、父母。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继承权,是指被继承人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享有第一顺序,继承遗产的继承权。或者是被继承人立有遗嘱,按照遗嘱首先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孙女不是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
侄女不算法定继承人。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所以侄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法定继承,是根据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人继承的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及遗产分配
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的,但是继承人死亡的,是可能发生转继承的。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所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继承人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转继承是对遗产份额的再继承,而非继承权利的移转。
子女可以继承土地承包权,但是必须根据情况而定。如果家庭成员去世了,家庭其他成员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如果子女已经不是本村户口,就不能继续承包经营,但是土地承包的收益仍然是可以依法继承的;以招标、拍卖的途径,或者是公开、协商等这些非家庭的
继承人去世后,子女有继承权。代位继承是: 1、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 2、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
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是被继承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