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4
不属于工伤的情况主要包括:职工故意犯罪,导致自己受伤的;在醉酒或者吸毒的状态下受到伤害的;或者因自杀或者自残行为导致自己受伤的。在上述情况下,即使符合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也不能认定为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职工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自然是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不得认定为工伤。 (2)醉酒导致伤亡的。职工因醉酒而伤亡,也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即使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也不得认定为工伤。 (3)自残或者自杀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属于工伤的情形包括:职工在公司上班是因工负伤的;在公司上班前后,因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伤的;在公司患职业病的;或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等。
认定工伤的情形主要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受伤的,或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收尾性工作受伤的,或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意外伤害的。职工本人患有职业病的。职工在外出期间,因工受伤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且非本人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
属于工伤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其他。
1、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
不属于工伤的情形:醉酒或者吸毒的;故意犯罪的;自残或者自杀的。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除了下列情形以外,都不属于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具体如下: (一)拒绝治疗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