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31
合同终止的原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
保险合同终止的效力是:保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法律效力消灭。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保险合同期满后需要继续获得保险保障的,应当重新签订保险合同。
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2、因拒绝履行主要债务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因迟延履行主要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4、因迟延履行或有其他违约情形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
终止合同的事由分别有:债务已经履行;债务相互抵销;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与终止的区别如下: 1、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即租赁合同、承包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大部分以提供劳务为目标的合同,原则上只能适用于非继续合; 2、适用条件不同。合同终止既适用于一方违反合同,也适用于不违反合同的情况;
合同终止后的附随义务有通知义务、协助义务、保密义务、旧物回收等,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
承包合同终止的情形具体有:合同当事人双方债务已经履行的合同;合同当事人双方债务相互抵销的合同;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的合同;债权人免除债务的合同;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债权合同终止的条件为:债务已经履行;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等。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赠与合同的终止原因有:赠与财产的权利尚未转移;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出现法定撤销事由;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
承包合同终止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1、合同因当事人双方全面履行而消灭; 2、合同因情势发生变化,双方在不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条件下达成协议,终止合同; 3、合同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死亡而消灭; 4、合同因提存而消灭; 5、合同因混同而消
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有: 1、基金合同期限届满,当事人未约定延期的;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 3、基金合同的当事人依法解除合同; 4、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基金合同终止的其他情形。
1,债务已经履行; 2,债务相互抵销; 3,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4,债权人免除债务; 5,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6,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