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4
对外籍犯罪嫌疑人在我国境内犯罪的,应当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进行处理。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本法的规定。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对于行为人通过法律禁止的手段获取的财物,可认定为违法所得。违法所得没收由人民法院依法执行。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当制作没收违法所得申请书。对于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三十日内审查完毕。
犯罪嫌疑人能提出有效证据证明自己和此事无关时,嫌疑人身份会被公安机关予以撤销。一般在案件判决处理完毕后消除,但涉及到刑事责任的,还会留下案底,并且不会消除。正常案件涉案记录是无法消除的,可以撤销的案件撤销后即可消除。犯罪嫌疑人是指对因涉嫌犯
羁押中的犯罪嫌疑人是不能接受新闻采访的。《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看守所条例》、《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没有找到办案机关和看守所可以批准除律师和家属之外的人进羁押场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规定。因此,
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最长为三十七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
对犯罪嫌疑人适用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或者缴纳保证金,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不妨碍侦查并依法执行的强制措施。通常犯罪较少,不拘留、不逮捕,但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自由有一定的限制,取保候审期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在刑事享有诸多权利,并且在不同的程序环节中,权利不同。其基本权利有:有获得辩护的权利;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有控告的权利;有获得法律援助的权利(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有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权利等等。对于未成人犯罪嫌
肝癌可以在看守所羁押,若是病情严重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变更羁押的措施,如取保候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
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可以自己聘请,也可以由其亲属代为聘请。犯罪嫌疑人仅有聘请律师的要求,但提不出具体对象的,侦查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当地律师协会或者司法行政机关为其推荐律师。
对犯罪嫌疑人的进行拘留,最长不得超过37天。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审查起诉期间取保的嫌疑人不到案那么执法人员必须要马上追捕,就怕犯罪嫌疑逃跑;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免予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在中国,审查起诉活动是人民检察院职权之一,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必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