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7
高利贷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是违法的,不受法律保护的。高利贷是一个金融名词,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别名,大耳窿、驴打滚等。
高利贷利息超过双方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利率的部分,是违法的,超过部分属于高利贷。高利贷作为一种违法行为,我国法律并不保护,同时民间借贷的利息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的,法律不予保护。
高利转贷罪可以通过以下构成要件来进行认定: 1、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2、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放及利率管理秩序。 3、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借款人。 4、
我国刑法中高利转贷罪的构成要件为,主体是借款人,主观方面是故意,并具有转贷牟利的目的;客观方面是实施了套取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并且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信贷管理制度。
高利转贷罪最高院解释是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如果高利贷的当事人约定的借贷利息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则是违法的。法律只保护合法范围内的利息和本金,而对于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个人违法发放高利贷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根据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
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高利转贷行为在中国的一些地方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这种行为严重地破坏了中国的金融秩序,有很大的危害性。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
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放及利率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