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9
劳动仲裁最长六十日出结果。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仲裁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
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如果当事人之间就劳动关系的争议而申请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等原因仲裁时效中断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仲裁时效中止的,则从中止时效的
劳动仲裁书属于终局裁决的,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属于终局裁决以外的裁决书,当事人未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仲裁裁决存在可撤销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
当事人收到劳动仲裁后十五日内不起诉就生效,依据法律规定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仲裁裁定书未经法定程序撤销的,一直有效。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撤销裁决:违反法定程序的;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其他。
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劳动仲裁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应当在二年之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期间从裁决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裁决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裁决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裁决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劳动争议在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仲裁庭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劳动仲裁一般会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出结果,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