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儿媳妇一般情形下没有继承权,也没有赡养的义务,只有协助配偶赡养父母的义务。若是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则享有继承权,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养子不赡养养父母是有继承权的,只有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才会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
爷爷死后孙子没有法定继承权,除非孙子父亲死亡,代位继承,除外第一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孙子可以代位继承。在进行遗产分割的时候,一旦被继承人没有留下遗嘱的话,就会启动法定继承程序来进行财产的分割,而最先进行财产分割的就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没有第一顺位就会延续到第二顺位来进行。孙子有继承权,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
儿子对父母有赡养义务,继子有无赡养义务要根据具体情况定。如果继子与继父母之间有扶养关系,继子就有赡养义务;如果没有扶养关系,继子对继父母就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依据民法典,儿子还在孙子一般是没有继承权的,除非被继承人订立了遗嘱。因为民法典规定的遗产继承人当中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和第二顺位继承人都没有包含孙子,但是民法典又规定,被继承人有权指谁继承自己的遗嘱,所以被继承人可以订立遗嘱,指定孙子女继承自
一、民法典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有什么规定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儿子不赡养父母的还有继承权,且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可以不分或者少分遗产。因为法律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养子不赡养养父母是有继承权的,只有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才会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
女儿没有赡养父母不一定有继承权。女儿是父母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只要亲子关系还存在就不会改变。但是父母可以订立遗嘱排除女儿的继承权;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继承的,女儿有扶养条件和扶养能力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