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在儿子死亡之后,那么孙子属于第二继承人。具体而言,孙子可以进行代位继承,但是在继承顺位上依然是属于第二顺位的,不过可以代位继承行使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代位继承与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权利义务是相同的。
如果没有立遗嘱说明,孙子是没有继承权的。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在孙子的父亲,也就是爷爷的儿子去世的情况下,可以由孙子通
孙子辈有继承权。但不是法定继承人,应该说从法律上将孙子外孙一样有代位继承权,而不是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如果爷爷遗嘱中写明遗产留给孙子的,则孙子有权继承爷爷的遗产如果是法定继承的,则孙子无权直接继承爷爷的遗产。因为孙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保护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如果孙子的父亲先于爷爷奶奶去世,则孙子可以代位继
有继承权,跟法定继承不同,女儿死亡死亡的外孙可能通过转继承或者代为继承来继承财产。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那么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如果是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被继承人的子女死亡的,那
女儿死后外孙有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孙子外孙一样有代位继承权,而不是继承权。在三种情况下,孙子女、外孙子女是可以继承遗产的: 1、老人的子女先去世的。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其遗产可以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2、老人去世后,子女也去世的,老人的遗产
儿子去世后,孙子代位继承,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孙子在儿子有继承权的遗产份额内继承遗产。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被代位继
成年继子女有继承权的,但与继父母不存在抚养关系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且法定继承人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人在继承遗产的认定情况有: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
没有特别情形,两个儿子中没有一个赡养老人的也可以继承财产,不履行赡养义务并不是法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形。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
女儿的继承权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儿女是当事人的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都是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原则上,同一顺位继承人之间,平分遗产。孙子只有在父母(也就是当事人的子女)死亡时,才可以代位继承。
女儿、女婿和孙子相比,女儿继承权大。如果是通过法定的方式继承遗产的,女儿是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继承权的优先级别大于孙子。第一顺序继承人如下: 1、配偶。合法的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父母。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