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3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客体包括: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软件包括计算机程序和文档。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计算机软件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
民法典没有关于著作权的主体著作权人的规定,著作权法规定,两人以上共同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所有著作权人协商一致行使。所以著作权人之间可以通过协商来确定主著作权人。
(一)作者: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二)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和非法人单位;通过继承、遗赠、转让、委托关系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三)未被视为作者的法人和非法人单位。
继受主体取得著作权的主要原因: 1、因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而取得著作权。只能取得著作财产权。 2、因合同而取得著作权。 3、著作权的特殊主体即国家。
围绕著作权可能产生的纠纷包括: 1、关于著作权及其从属权利的归属、侵权、违约的纠纷; 2、关于著作权请求停止侵害、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纠纷; 3、其他著作权纠纷。
著作权的原始主体一般都是作者,也就是创作作品的公民。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的作者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的主体包括以下:依法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但另有规定的除外。且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
著作权的主体是作者。也可以是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权的对象是作品,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需要指出的是,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自己创作,不得抄袭; 2、必须在文学、艺术、科技范围内创作;
著作财产权主要包括对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放映权、广播权、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表演权、摄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财产权利。
汇编作品著作权的主体是汇编者。但是汇编者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汇编作品指的是作者把其他作者的作品、作品片段或者不属于成型作品的某些数据和材料汇集到一起,从而呈现出新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