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1、有。 2、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精神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
女儿一般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但是父母子女遇有下列情形的,子女可免除赡养义务: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对子女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继父母抚养了继子女,那么继子女是有义务赡养的继父母的。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儿子对父母有赡养义务,继子有无赡养义务要根据具体情况定。如果继子与继父母之间有扶养关系,继子就有赡养义务;如果没有扶养关系,继子对继父母就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当然有,在法律上,女儿和儿子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一切有经济能力的子女,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生活的父母,都应予以赡养。对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应根据父母的实际生活需要和子女的负担能力,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赡养费用一般不低于子女本人或当地的普
儿子死后儿媳没有赡养义务。但儿子去世后,从法律层面上来看,儿媳与儿子家已经没有法律上的婚姻家庭关系,也没有义务赡养公婆。但是如果儿媳妇继续赡养老人,则在日后可以继承老人的遗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儿子去世后,儿媳没有赡养丈夫的父亲母亲的义务,即便不赡养也不会受到法律制裁、不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丧偶儿媳、女婿的继承权的规定表述,如果儿媳自愿抚养丈夫的父亲母亲,可以在老人去世的时候,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有的。法律规定女儿和儿子在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上是完全相同的,也就是说,女儿和儿子承担同等的赡养父母的义务。这项是义务是法定的,不因其他事由而改变。
有。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精神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
儿子死了儿媳没有赡养义务。儿媳对配偶的老人并给有赡养义务,只有协助赡养的义务。配偶死之后,协助赡养的义务也没有了。但如果丧偶儿媳对配偶的父母履行了赡养义务,在继承时可以作为第一继承人继承。
儿子死后儿媳没有赡养义务。但儿子去世后,从法律来看,儿媳妇与儿子家已经没有法律上的婚姻家庭关系,也没有义务赡养公婆。如果儿媳妇继续赡养老人,则在日后可以继承老人的遗产。
根据法律规定,儿媳是没有法定赡养义务的,但是需要协助配偶履行赡养义务。法定有赡养义务的主体是:有抚养能力的成年子女;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