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挪用公款超过3万元的,可以报案,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超过300万元的,视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巨额。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属于个人,从事非法
犯罪行为人挪用公款数额达到一百万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刑法》中挪用公款罪的规定对其处以刑事处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若挪用的资金被追回,裁判法官可视情况减少量刑年限。但是,追回资金并不是挪用资金罪的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条件,追回资金并不意味着法官裁判时必须从轻或减轻处罚。而资金被追回说明造成的损害结果较小,可以视为从轻处罚的情节。
挪用公款构成犯罪的,满足以下条件,能减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
借款是否算挪用公款,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没有权利决定公款使用的人,向单位借款,单位批准下借款,应当不构成挪用公款。二、有权利决定公款使用的,以借款的名义挪用了公款,数额较大的并且三个月未还、或者用
挪用私企货款的,一般会认定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272条第1款规定,、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
因构成挪用公款罪被处以刑事处罚的犯罪分子,若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则可以进行减刑。《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
挪用公款本身就是属于违法行为,即使在挪用公款之后及时进行还清也只是属于弥补过错行为,但违法事实已发生,并不会影响他对于挪用公款罪新的认定,还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
挪用公款自首量刑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
根据挪用公款的用途、去向不同,挪用公款罪承担刑事责任的数额要求不同。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挪用公款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为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