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6
无血缘的继子女可以继承继父的遗产,但前提是继子女与继父必须形成了事实的扶养关系。法律上规定,与继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继子女即可成为被继承人的法定第一顺序
无血缘关系也能在一定情形下继承遗产。如被继承人的配偶,以及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等其就与被继承人无血缘关系,但是其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没有血缘关系一般不能继承遗产,但是公民可以订立遗嘱,将遗产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
没有血缘关系可以通过立遗嘱继承财产。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无血缘的继子女与继父形成了事实抚养关系的,是可以继承继父的遗产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形成了事实抚养关系: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 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 3、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 4、继子女在劳务上对继父
无血缘的继子女与继父形成了事实抚养关系的,是可以继承继父的遗产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形成了事实抚养关系: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 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 3、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 4、继子女在劳务上对继父
没有血缘子女满足如下法定情形就可以继承遗产: 1、被继承人生前依法订立遗嘱,指定无血缘关系的子女继承遗产的; 2、养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存在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等,依法自动取得法定继承权; 3、其他情形。
代位继承仅限于有血缘关系的亲属。法律规定,代位继承人一般是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包括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另外,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原则上是有继承权的。 法律上规定,与继父母有事实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因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继子女即可成为被继承人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根据《民法典》第112
可以立遗嘱。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