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债权人可以成为侵权的对象。对他人合法的权益造成侵害的,就属于债权的行为,债权人可以成为侵权对象。债的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故意实施的或与债务人恶意串通实施,旨在妨害债权人债权的实现,造成债权人因此遭受财产利益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民事责任的行
民法典规定进行质押的股权质权人不可以处置,在质权存续期间,质权人没有经过出质人的同意随意使用质押物的,造成了损害的话,质权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一、船舶涉港留置权纠纷的处理方法如下: 1、船舶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其成立要件、内容及实现,均由法律直接规定; 2、船舶留置权的成立以对船舶的占有为要件; 3、船舶留置权以船舶的留置为内容等等。 二、留置权的消灭原则如下: 1、因债权消灭
缓刑的考察主要有: 1.考察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是否犯新罪或者是否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如果有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 2.考察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是否遵守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
纪委留置是说由监察机关依法审批以后,可以将被调查的这部分人员留置在特定的场所当中,肯定监察法当中的留置和刑事犯罪当中的刑拘就是不一样的。其实平时监察委员会所谓的留置就是对有些违章违纪的党员进行两规,在双规的时候留置的场所都是由工作人员集体来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股权质押执行流程有:1、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与债权人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订立书面质押合同;2、质权人和出质人依法办理出质登记。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留置权的成立条件可以分为积极的和消极两类。积极的包括:权利人合法直接占有动产;债权清偿期已届满但是债务人没有偿还债务;占有的动产需要和债权债务属于同一法律关系;消极的包括:留置权的行使不违反公序良俗,并且留置权的行使不能和债权人的义务或合同
设定留置权要符合下列条件: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法定的可以产生留置权的合同关系。如保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 二、债权人基于合同规定而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三、债务已届清偿期而债务人未履行义务。
当事人要设定留置权,债权人应当已经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留置该动产并优先受偿。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
1、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留置权只能在动产上产生。 2、权的发生与该动产的占有有牵连关系。对于牵连关系,我国《民法典》规定了三种: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如在保管合同中,委托人到期没有支付保管费用,则保管人有权留置保
一、留置权人的权利。 1、留置标的物。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可以留置标的物,拒绝债务人交付标的物的请求。 2、收取留置物的孳息。收取的孳息,应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3、请求偿还费用。债权人因保管留置物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有权向债务人
留置权的成立条件为: 1、双方必须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2、债权人依合同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3、债权和债权人占有财产之间存在牵连关系,债权和标的物的占有取得是基于同一合同关系而发生; 4、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