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5
自诉案件检察院不会参与。检察院只会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自诉案件不属于检察院的管辖范围。对于刑事自诉案件,由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自行到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直接立案受理。
1、在公安局录的口供,是不可以修改的,即使是依法推翻的口供也是要存档供查询的。 2、如果当事人在录口供时有误、有错等,可以向警方反映补作笔录。 3、如已作笔录对当事人权益有侵害时,可以依法推翻,就是不让司法机关认可。对于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
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以及认定的罪名,法院是可以根据真实情况和证据进行更改的。给犯罪人员进行定罪的机关为法院而不是检察院。未经人民法院的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应确定有罪。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公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并给出定罪量刑的建议,但是不
我国法律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因此给某犯罪嫌疑人定罪的权力在人民法院,而不在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公诉机关,代表国家和人民行使公诉权,代表国家参与刑事诉讼活动,对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提起讼诉,并给出定罪量
检察院批捕意味着: 一、有证据证明被批捕人发生了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二、被批捕的人正式进入了刑事诉讼程序并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侯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四
犯罪嫌疑人被检察院批捕了意味着有证据证明被批捕人发生了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出来。但如果被批捕人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是怀孕、哺乳婴儿的妇女,可以出来。
检察院未批捕退卷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释放被拘留的人;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检察院不批捕的决定是错误的,可以要求复议,但是仍然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的,还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案件移交到检察机关后,如果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嫌疑人还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但会不会批准一是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当中,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要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经公安机关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又移送人民检察院要求起诉的,人民检察
可以改。具体情况是: 一、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检察院发现被告人的真实身份或者犯罪事实与起诉书中叙述的身份或者指控犯罪事实不符的,或者事实、证据没有变化,但罪名、适用法律与起诉书不一致的,可以更改起诉书,变更起诉; 二、发现遗漏的同案犯罪嫌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过程中,对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进行立案侦查。
案件到检察院不能见到人。案件移交检察院,家属依旧是不能见到嫌疑人的,如果检察院批准逮捕了,一般是无法再取保候审的。如果有委托律师介入,律师可以前往检察院阅卷,了解案情,维护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并且律师可以会见当事人。
检察院一般会在一个月内提起公诉到法院。然后法院一般会在两个月内审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