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逮捕是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先行拘留、逮捕,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采取的暂时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的措施。
扣押属于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扣押财物;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冻结存款、汇款等。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管制不属于强制措施,而属于刑事处罚,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主刑的种类有以下几种: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嫌疑人不是必须采取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种。
犯罪嫌疑人到案后不是必须采取强制措施的,应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法律对此并无强制规定。强制措施是指司法机关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可以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
批捕后可以变更强制措施。 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 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
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采取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五条,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
对犯罪嫌疑人不是必须采取强制措施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种。
书面传唤犯罪嫌疑人需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捕。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
公诉科不能批捕犯罪嫌疑人,批捕犯罪嫌疑人必须由检察院作出决定。批准逮捕是一个刑事诉讼程序,批准逮捕是检察机关的权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执行。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可以保释,但是必须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条件是: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