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9
刑事辩护人一般是指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刑事辩护人可以是律师;人民团体或者单位推荐的人;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担任刑事辩护人有以下权利: (1)陈述权。 (2)诘问权。 (3)调查证据申请权。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1~2人作为辩护人。可以担任辩护人的人有: 1、律师; 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以下人不能担任辩护人: 1、被执行缓刑的或者身上还有刑罚没有完成的人; 2、被剥夺了人身自由的人; 3、没有行为能力的人; 4、在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工作的人员; 5、法院的陪审人员; 6、对于该案件来说有关系的人; 7、
刑事辩护人的责任有:辩护人应该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为保证辩护人能充分执行辩护职能,履行辩护职责,法律赋予辩护人一系列诉讼权利。
不能担任辩护人的人分为绝对禁止和相对禁止两类。绝对禁止包括: 1、正在执行刑罚或者正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内的人; 2、被依法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相对禁止包括: 1、公安司法机关现职人员; 2、人民
不能担任辩护人的人分为绝对禁止和相对禁止两类。绝对禁止包括:1、正在执行刑罚或者正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内的人;2、被依法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相对禁止包括:1、公安司法机关现职人员;2、人民陪审员;3
不得担任刑诉辩护人的人有:公检法与国家安全机关的现职人员;陪审员;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犯罪嫌疑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不得在刑事诉讼中担任辩护人的包括: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以及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不能担任辩护人的人员包括依法被剥夺,限制了人身自由的人,没有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等,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了可以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不能担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辩护人: 1、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人; 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3、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
下列人员不可以担任辩护人: 1.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 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3.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5.与案件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