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0
一方患有精神病的婚姻不属于无效婚姻,如果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 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此时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离婚。
精神病不是无效婚姻的原因。但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
一方患有精神病,不属于无效婚姻。无效婚姻的情形只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未到法定婚龄。而精神病一般属于重大疾病,如果在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对方的,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1、不属于,婚姻无效的情形不包括夫妻一方患有精神病的情形。 2、《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
工伤通常的说法就是因工作原因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受到人身损害,精神病应不属于工伤。
与患有精神病患者的人结婚是否有效需要根据患病情况决定。如果属于精神分裂症或者躁狂抑郁型精神疾病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并在婚后尚未治愈的,这属于婚姻无效的情形,属于无效婚姻。如果结婚时并未处于发
不可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在我国,精神病患者离婚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我国的婚姻法以及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首先,根据婚姻法,精神病人无法进行协议离婚,只能通过诉讼方式,与他人解除婚姻关系。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包括了诉讼离婚以及登记离婚。登记离婚要求,夫妻双方就财产的
被胁迫结婚的,该婚姻仍然有效,但是被胁迫一方具有撤销权,即被胁迫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但该撤销权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行使,即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的一年内行使,超过该期限的,撤销权消灭。 此外,应当注意的是,如果被胁迫一方被非法限
精神病人能离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的规定,存在以下情况的,可以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可判决准予离婚:1、婚前一方隐瞒精神病,婚后未治愈;2、婚前一方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