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限制是八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法律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一善意救助者责任豁免规则,被称作“好人法”,其用意是鼓励善意救助伤病的高尚行为。
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大多不是由法律直接规定,而是由公司章程来规定。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民法通则已失效。现行民法典规定八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十六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只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下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典》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年龄情况如下: 一、年满十八周岁的,能够辨认自己行为的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也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实施的民事行为。 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情况: 1、一方获得的利益或另一方所受损失是否违背法律或者交易习惯等综合衡量; 2、考察合同订立时
民事法律行为民法总则中有效的条件有以下: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起止: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自然人出生和死亡时间的判断标准: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
民事行为能力年龄情况是: 1、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十六周岁以上有例外;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如果可以辨认自己的行为就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3、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人的行为能力通过法定代表人或其他代理人来实现。 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法人,其民事权利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其民事行为能力伴随着民事权利能力的产生而同时产生;法人终止时,其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同时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