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8
行政处罚要达到下列条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证据确实、充分的;以及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行政机关应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
行政部门中除了正常进行执行行政法规的行为,在正常工作中如果遇到违法行为就会作出行政处罚。但是行政处罚并不是由任意的执法人员随意而为的,需要注意许多事项并经过一系列的决定与审核程序才能最后作出。
有权进行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单位,根据国家具体情况有不少关于结案时间,并没有统一的明确要求,对于普通案件,一般是要求一个月,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不超过3个月。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
行政诉讼立案要符合下列要求: 1、提起行政诉讼的只能是作为具体行政行为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被告应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3、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 4、符合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5、原告应有具体
行政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结案: (一)作出不予处罚决定的; (二)适用调解程序的案件达成协议并已履行的; (三)作出行政处罚等处理决定,且已执行的; (四)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转为刑事案件办理的。
行政处罚案件的强制措施包括: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的限制;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予以查封;扣押其财物;以及冻结其账户中的存款、汇款等类别。
我国行政机关对于行政处罚案件的当事人所适用的强制措施包括: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的限制;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予以查封;扣押其财物;以及冻结其账户中的存款、汇款等类别。
行政处罚案件中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本机关是否有管辖权; (二)违法事实是否清楚; (三)证据是否确凿; (四)调查取证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五)是否超过行政处罚追诉时效; (六)适用依据和初步处理意见是否合法、适当。
行政诉讼立案条件有有明确的被告、原告主体适格、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
担保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适用的条件有两个:一是必须符合法定的处罚案件的种类,按《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处罚适用听证程序。二是必须有当事人听证的请求,处罚听证是一种被动听证,只有当事人申请听证的,行政机关才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
申请暂缓行政处罚的条件:如果当事人申请暂缓缴纳罚款的,则需要依法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并证明本人确有经济困难;如果当事人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则需要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依法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