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07
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可以进行转继承的。转继承一般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如果女婿或儿媳妇在丧偶之后,对老人尽到主要的赡养义务,也是第一顺位继承人;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
1、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就能继承。 2、继承是指按照法律或遵照遗嘱接受死者的财产、职务、头衔、地位等。 3、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
不可以,只有不存在第一顺位继承人才能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法定继承,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只有一人,则一人继承遗产不过有遗嘱的,优先按遗嘱分配遗产。但是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可以成为代位继承的继承人,从而以第一
没听说过继承还需要能力,没有遗嘱的话,活着就得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无权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父母,配偶和子女。只要还有其中一个那么第二顺序继承人就无权继承遗产。除非第一继承人都没有了。所谓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该死亡子女的直系亲属代为继承被继承
我国现行有效的民法典仅对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作出规定。其中,明确规定了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为以下3类:1、被继承人的配偶;2、被继承人的子女;3、被继承人的父母。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子女和父母两个定义需要重点理解:
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按照法定继承处理遗产时,具有优先继承权的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里说的“第一”是针对第二顺序继承人而言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之间没有继承先后顺序之分
我国民法典仅对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作出明确规定:法定继承人可以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这两类。具体来说,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以下3类人群:1、被继承人的配偶;2、被继承人的子女;3、被继承人的父母。而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以下3类人群: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