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委托合同终止后,如果因解除委托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因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
委托合同终止的条件包括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死亡,以及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委托合同终止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清算人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委托合同终止的后果有:因终止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应当赔偿损失。委托人或者受托人依法随时解除委托合同的,无需承担法律后果。
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如下: 1、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 2、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 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人则按约支付报酬的协议。
一方提出终止委托合同的法律后果是有可能需要赔偿另一方的损失,但这样的法律后果是建立在当事人无缘无故的单方面终止委托合同,如果终止委托合同的原因是委托人已经去世,这样另一方提出终止委托合同的话也是很正常的,一般不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
委托合同终止的效力: 1、因终止委托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终止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除非不能归责于自己的原因; 2、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导致委托合同终止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受托人应当在委托人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承担
委托合同终止的后果是: 1.终止委托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应当赔偿损失; 2.终止委托合同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 1、当事人一方在委托合同中解除委托合同,双方均享有任意终止权,可以任意终止合同。委托人或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2、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除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得终止外,委托
委托合同终止的情况主要有: 1、委托合同约定的委托期限届满; 2、当事人依法解除委托合同; 3、委托人死亡、终止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终止。
委托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但是规定了因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委托合同不因当事人一方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而终止。
委托合同终止的后果有: 1、因解除委托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但不能归责于自己的原因; 2、委托人因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而终止委托合同,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直至委托人的继承
委托合同的终止原因是:委托事务处理完毕;委托合同的存续期间届满;委托合同履行已经不可能;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
终止委托合同的法律后果是:委托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从权利一般也归于消灭。委托双方无需再履行合同的义务,但需要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附随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