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2
清算组成员的义务与责任都有: 1、清算组成员负有依法履行清算职责的义务; 2、清算组成员负有忠于职守的义务; 3、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进行清算时,清算组的负责人负责清算组的清算工作,调配各种资源确保清算工作的实施,负责清算工作的监督。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
1.《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公司清算组的组成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 2.清算组又称破产管理人。在破产宣告后,由法院指定成立的,接收、管理、清理、估价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
清算组可以自行组成,不一定需要指定。属于有限公司的,可以由股东成立,属于股份公司的,可以由董事确定的人员组成。若是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成立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清算组怎样承担责任 公司尚未清理公司的财产,也没有编制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说明清算组还没有弄公司的财产及债权债务的状况,这时制定清算方案可能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相符。因此,清算组必须在清理了公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后,依据《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即破产财产分配结束,破产管理人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文书,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之后。 对于已结束破产清算程序的公司,其债务会通过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的破
隐名股东的责任需要视公司成立情况而定: 一、公司合法有效成立的情形: 1.公司股东知道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有明确的协议,规定实际股东为隐名股东,且隐名股东已实际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应确认其股东资格,保护其应有的股东权益,对内承担法定股东责
破产清算债权人都有以下权利: 1、核查债权;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监督管理人; 2、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3、通过重整计划; 4、通过和解协议; 5、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