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公司法解释三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是2010年12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4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2月16日施行的司法解释。
2022年的修改以及补充主要围绕于重婚以及损害赔偿方面,具体包括内容如下; 1、在总则中新增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规定; 2、第三条中增加禁止重婚以及禁止已婚者与他人同居; 3、在法律责任一章对重婚的法律责任进行修改,对重婚的可依法追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明确赋予了公司取消拒不履行出资义务股东的股东资格的权利,应当注意质量规定的仅限于未履行出资义务和抽逃全部出资的行为,对于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部分出资的行为,公司不得解除股东的股东资格。另外,解除股东资格必须是在合理催告后
延续现行婚姻法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明确,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明确,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
公司法解释三全称为“《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是2010年12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4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2月16日施行的司法解释。主要是就人民法院审理公司设立、出资、股权确认等纠纷案件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民法典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已满8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而此前“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司法解释”第16条规定的子女意愿表达年龄10周岁。
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或侵犯社会、国家、集体、群众的利益,引起群众不满,导致不稳定事件发生,影响了一定地区社会的稳定。
公司法解释三的内容包括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责任;债权人诉讼请求权;出资人出资义务;股东抽逃出资;股权归属;股权转让后办理变更登记等。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总共有九十一条,该司法解释有六个部分的内容,有以下规定:一般规定、结婚、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离婚、附则。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是根据民法典、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目前我国没有《民法典》司法解释三,而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三已经被废除。《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只有“一”。《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中包括了彩礼、事实婚姻的规定。
破产司法解释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狭义的破产制度仅指破产清算制度,广义的破产制度还包括重整与和解制度。多数情况下,破产指一种公司行为和经济行为。而人们有
股权转让应该注意的事项如下: 1、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2、要明晰股权结构,做好资产评估; 3、确定股权转让总价款,相互保证和承诺; 4、要注意设定付款方式与时间;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