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1
强奸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是指犯罪分子意图与被害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如果犯罪分子不具有奸淫目的,而是以性交以外的行为满足性欲的,则就不能构成强奸妇女罪,如抠摸、搂抱的猥亵行为,构成犯罪的,则就以强制猥亵罪论处。
强奸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 1、该罪的主观要件必为故意,并以强奸为目的,即行为人追求的是与被害人非法强行发生性行为。 2、客观要件表现为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强奸罪客观要件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并且必须违背妇女意志。
强迫交易罪的主观要件如下: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过失均不构成本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
强奸罪的客观成立要件: (1)违背妇女意志。 (2)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强奸罪的主体条件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是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应当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了妇女不可侵犯的权利,即妇女根据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 2、客观要件。客观上,强奸罪必须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无法反抗,不敢反抗,不知道反抗状态或者利用妇女无法反抗的状态,趁机
强制猥亵罪的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上表现为故意;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的行为。强制猥亵罪是指以暴力、胁迫、药剂、催眠术或其他方法对男女进行猥亵的犯罪行为。
强迫卖血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为: 1、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暴力是指对他人人身进行打击或实施强制,如殴打、捆绑等。
构成资敌罪的主观要件为故意,客观要件为实施了向敌人提供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的行为。而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侵害的客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强奸罪的客观方面,是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