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5
民事诉讼被告不出庭应诉法院将进行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对席判决而言的。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末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的判决,就是
民事诉讼原告没有出庭,按撤诉处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被告经法院传唤而不到庭的,分两种情况: 1、有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延期审理; 2、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另外,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对其实行拘传。
民事诉讼被告不出庭出处理方式如下: (1)被告不出庭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由被告自行承担没有辩护的恶果; (2)如必须被告出庭的案件,两次合法传唤不到庭,会采取拘传措施; (3)判决后被告不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执行期限一般六个月内,
被告经法院传唤而不到庭的,分两种情况: 1、有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延期审理。 2、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 另外,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对其实行拘传。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中被告不出庭的,如果是必须出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如果不是必须到庭的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中原告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上诉,委托代理人的原告可以不出庭。民事诉讼开庭原告如果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如果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如果被告已经签收法院传票的,被告缺席不影响法院审理,可以缺席判决。被告不签收传票或者被告无法寻找的,法院可以在报纸或法院公告栏张贴公告送达,到期后视为被告已签收。
在一般的民事诉讼中,如果被告不出庭的,法院仍然会正常开庭。法院可以依法作出缺席判决。但是如果被告必须到庭的,则法院可以对其进行传票传唤,经两次传票传唤,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民事诉讼被告人如果不去出庭,法院会按照缺席判决处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