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媳妇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法律上儿媳不属于法定赡养人的范畴,所承担的仅是协助赡养的义务,但是在法定义务人赡养父母时,需要进行协助义务。同时,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我国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分为两种: 1、自然血
女儿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子女成年后,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应当按时向父母给付赡养费,即使是女儿,在父母需要赡养的时候,也应当向父母给付赡养费,向父母给付赡养费时,不能按照子女的性别来区分,只要是父母的子女,对父
儿媳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 儿媳是不需要赡养公婆的,法律中规定的赡养义务是法律意义上的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媳妇与公婆不存在法律上的亲子关系,因此媳妇可以不承担对公婆的赡养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
出嫁女儿有赡养义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会因为孩子结婚了就消除了,而且赡养义务男女平等,也不会因为是女儿赡养义务就减免。不论婚姻状况如何孩子对父母都有赡养义务。
兄弟之间的抚养协议的法律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六条。一般情况下,兄弟姐妹之间是没有抚养义务,只有在特定的情况下,兄弟姐妹之间才有受法律约束的抚养义务。
夫妻之间的有扶养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扶养是指夫妻在生活上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律责任,扶养义务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夫妻共同负担日常生活费用,一方患有重病时,另一方需尽力照顾等。 根据2021年实
夫妻之间有扶养义务。当夫妻一方生活不能自理时,另一方必须履行扶养的义务。若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另一方有要求对方给予扶养费用的权利。扶养义务是必须履行的,无论义务人生活是否富裕,都必须尽其所能甚至降低自己的生活水平,使受扶养人的生活水平达到与
有; 女儿赡养的义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
孙子是有赡养爷爷的法定义务的。依据相关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相反的,对于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定情形下也有抚养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义务。 根据《
孙子可能有赡养奶奶的义务。如果奶奶的子女具有赡养能力的,孙子孙女在此时不具有赡养义务;如果其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孙子孙女在能够赡养的前提下具有相应的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