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不是所有的土地争议都必须先行政复议,只有涉及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才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
土地征收补偿能申请行政复议,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
行政复议的主体是享有行政复议权的国家行政机关。这包括两层含义:其一,行政复议机关只能是国家行政机关,其他国家机关,如立法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不能成为行政复议机关二,作为行政复议机关的国家行政机关必须享有行政复议权,没有行政复议权的国家行
征收农村土地的法定主体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土地使用权出让主体是国家。国家是国有土地的垄断拥有者,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都经由国家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要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必须经过国家许可,一般由国家出让给个人、企业。
知道土地批复后应当在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
土地行政复议期限是六十日,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
集体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将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有的行为。土地征收方案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所以集体土地征收的主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
征地拆迁工作的实施主体,是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该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主体有国家和集体经济组织,即村委会或村民小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国家有权出让土地使用权,所以是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主体。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的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所以土地
征地批复可申请行政复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等。
对于征地批复,能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征地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