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5
股票质押合同生效问题需要注意的有: 1、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 2、禁止出质人在股票出质后将其股票转让给他人,但并不绝对; 3、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的股票质押合同生效方式不一样。
股权抵押与股权质押的区别: 1.抵押的标的物通常为不动产、特别动产(车、船等);质押则以动产为主。 2.抵押要登记才生效,质押则只需占有就可以。 3.抵押权的实现主要通过向法院申请拍卖,而质押则多直接变卖。
抵押担保的标的物如下: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
签订质押合同需从几个方面注意: 1、明晰担保债权质押合同是从合同,其效力附属于主合同即债权合同。 2、明确质押标的的相关信息。 3、当事人不得在质押合同中约定当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人未获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归债权人所有,这有违法律规定。
质押物产生的孳息可以用来偿还债务,但质押人与质押权人要在质押合同中约定。孳息是法律概念,指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根据法律,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股东的股权都可以质押。股权属于法律规定可以出质的财产权利,股东质押股权的,应当与质权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股权不禁止重复质押。我国相关法律对股权能不能重复质押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是不能重复质押的。在质押期间,未经质权人同意,外商投资企业的股东不得转让或再质押已经出质的股权,也不得减少相应的出资额。
股权质押顺位是可行的,但是应当征得质权人的同意。股权质押登记是设立质权的生效要件,需要签订股权质押合同。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质押后原则上不能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