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5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未实际缴纳的认缴部分的股权是指根据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出资期限尚未届满,属于认缴而非实缴到位的股权。从保护质权人利益的角度考虑,未实际缴纳的认缴部分的股权不适宜用于出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关于作用:股权质权作为一种担保物权是为担保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股权质押担保力的大小直接关系到债权的安全,与质权人的切身利益相关。
股权质押是权利质押的一种,是指公司股东将拥有的股权作为债权的担保进行融资的一种形式。简而言之,出质人因为资金需求而将其拥有的公司股权进行质押而获得资金的行为。如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则质押权人可以通过处分该质押的股权获得清偿。
股权质押需要登记,股权质押的法律规范主要为《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股权质押自办理出质登记时生效,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股权质押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股权质押没有登记无效。股权出质登记效力为质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物上代位权和质权保全权;出质人享有出质股权的表决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和余额返还请求权;其他效力。股权质押登记的效力是指质权人就质押股权在担保债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效力及质权对质押股权上
股权质押需签订质押合同,且需到工商局申请出质设立登记。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
股权作为权利,只能做质押,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股份)可以进行质押。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需要到交易所办理登记,没有登记质押不成立,债权人不能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可以。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东以其出资向其他股东质押的,不受限制,股东股东以其出资向本公司股东之外的第三人质押的需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才行。 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第78条第1款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
股东股权质押公司破产债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股权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股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股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股权质押的生效要件具体包括: 1、出质人与质权人依法办理了股权的出质登记; 2、出质人与质权人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质押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等。
股权是可以质押的,股权质押登记才能设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登记是生效要件,但是股权转让变更工商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不代表取得股权资格。股权质押后原则上是不允许转让的。
股权质押期限由当事人协商约定,本身并无时间限制。质权从质押物交付之日起生效。质押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质押物的担保期限,在超过担保期限或担保债权已消灭的情况下,质押担保解除,质押人可以要求质押权人归还质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