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消费税的征税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我国的印花税征税品目采取正列举,因此只要不在列举范围的,都属于非应税范围。 印花税征税品目: (一)经济合同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
我国自2018年1月1日,颁布了第一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环境保护税法》。其中按照规定四大类污染需要征税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但是建筑和交通噪声暂未纳入,同时居民排放生活污水和垃圾未纳入征税范围。 但是全国的
房产税的征收对象: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
房产税: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房屋计税价值或房产的出租收入。 城市房地产税:是对属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商的房屋、土地按照房价、地价或租价的房地产所有人或使用人征收的一种税。
房产征收以下税费: (一)房产买卖过户:1.5%的契税、0.05%的印花税、差价5.5%(未满5年)的营业税、房款1%的个人所得税; (二)房产赠与过户:3%的契税、0.05%的印花税; (三)房产继承过户:1.5%的契税、0.05%的合同
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
应当征税的对象如下: 1、法定对象,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 2、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消费税的征收对象。
征收房产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房产税的征收对象是房屋,由房屋所有权人缴纳,产权未确定或房屋使用者非产权人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如下: 1、居民纳税人。在境内有住所,或者在境内无住所居住满一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在境内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2、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在国内无住所、无住所、无住所、居住不满一年的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包括: 1、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 2、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 3、利息所得、租金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企业所
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境内转移的土地、房屋权属。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承受方交。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2、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除了考虑土地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