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4
无效婚姻包括重婚、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前认为不结婚的疾病、婚后未治愈、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疾病。人民法院审理婚姻无效案件,应当依法作出判决,但审理婚姻效力不适用调解,婚姻效力判决一作出即生效。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可以进行调解,对财产
无效婚姻不能撤销,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请主张婚姻无效。《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无效婚姻包括以下情形: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是男二十二周岁,女二十周岁。 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 婚姻
无效婚姻不用解除,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不存在解除的程序: 1、无效的婚姻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和未到法定婚龄; 2、无效的婚姻自始对当事人就不具有约束力,也没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3、无效的婚姻,属于非法同居行
无效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可以在取得结婚登记后的任何时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法院起诉确认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
离婚诉讼怎样提起: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离婚诉讼的提起: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公司解散超过三年起诉无效。公司违反清算程序侵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1、首部,写起诉状名称; 2、正文,双方当事人以及法定代理人的基本信息情况;案由,抚养费纠纷;写清事实与理由;主要证据及证据来源; 3、结尾。写明致送机关及起诉人的签名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4、附项。
在婚姻中无效婚姻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一)重婚,重婚行为违反了我国的一夫一妻制,因此无效;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我国法律规定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人禁止结婚; (三)未到法定婚龄,男不满二十二周岁,女不满二十周岁的,不
胁迫结婚属于可撤销婚姻。我国法律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一、无效的婚姻有以下几种: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未到法定婚龄的。 二、可撤销婚姻的特征: 1、可撤销婚姻是违反了当事人意愿的,是违反结婚自由原则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包办、买卖婚姻。 2、可撤销婚姻是有婚姻事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