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房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规定: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
同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
继承顺序为在没有遗赠扶养协议以及遗嘱的情况下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比例为同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规定的遗产继承顺序一般如下: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分配遗产时,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会均等分配继承遗产的份额。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需要进行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
法定继承人顺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继承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
首先,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包括: 第一,配偶。合法的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二,父母。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三,子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第四,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
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配比例一般应当均等,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法定继承以一定的人身关系为前提,即确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份额的根据是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血缘关系、婚姻关系和收养关系。规定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一、遗产继承顺序如下: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
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配比例如下: 1、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法定第一
遗产继承顺序如下: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产分配比例为: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继承顺序是:如果有遗嘱的,法定遗产由遗嘱约定的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的,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分配比例一般是是均等的,各继承人协
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配比例如下: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