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4
业主委员会一般有以下的3个成立条件:1、入住率达到50%以上;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程序一般如下:1、建设单位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2、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指导成立业主大会
业主能起诉业主委员会。可以提起诉讼的主体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业主符合“公民”条件,具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业主委员会的行为侵害业主利益的,业主可以自己名义提起诉讼。
业主不能起诉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不作为,可以召开业主大会,直接罢免业主委员会的成员,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业主委员会或者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议,认为有必要变更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由业主大会会议作出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
业委会成立的条件: 1、小区的入住率达到50%以上。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 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程序: 1、业主联名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一、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 二、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制订和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 三、依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召开第2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
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二节第九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出售并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首套物业出售并交付满两年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筹备召开业主大会首次会议。十个以上业主也
业主委员会应定性为业主自治组织,不必登记注册,依法定程序选举产生即可。其产生的法定程序可参照居民委员会的产生程序予以统一。业主大会是一个决策权力机构,业主委员会是其执行机构,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
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的职责有: (1)召集业主大会; (2)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审议年度管理工作计划、年度费用预算; (5)监督公共
业主委员会主任的职责有: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续筹并监督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审议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年度工作计划、物业管理服务费的预算和决算;听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等。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是沟通业主和物业公司的桥梁,履行下列职责: ①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②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③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由5至11人组成,具体流程如下: 1、需要和小区物业协商,先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 2、业主向当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3、筹备组开始拟定《业主公约》,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 4、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