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环保局行政处罚的流程: 1.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涉嫌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违法行为,应当进行初步审查,并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对需要立即查处的环境违法行为,可以先行调查取证,并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和补办立案手续。 经立案
一、申请,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在知道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二、受理,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
答辩状的内容包括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和代理律师的基本信息;答辩理由(要针对原告在诉状中提出的事实和理由答辩);本人的主张;本人提供的证据;受理的人民法院名称;本人签名与日期填写。
书写起诉状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原告人和被告人信息写清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住址等信息; 2、诉讼请求; 3、事实与理由; 4、证据材料来源 5、落款和签字日期。
环保局可以实施的行政处罚种类主要有: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环保局行政处罚的程序: (1)执法机构对于发现或受理的违法行为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属于适用一般程度范围; (2)立案,填写立案登记表并履行立案审批; (3)确定两人以上调查小组,需要回避的人员应当依法回避; (4)执法人员佩带执法证章,并向当
1.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给予警告或处以罚款。2.拒报或者谎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污染物排放申报事项的,给予警告或处以罚款。3.不按国家规定缴纳
环保局行政处罚的方式有: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环保处罚陈述申辩理由应该结合己方所实际出现的环保问题、并寻找相应有关的法律知识,对出现以及未来可能出现此类环保问题的因素做出概括、总结和分析,说明发生环保问题的根节所在,表明己方已经明确、清楚地认识到了环保问题,以便更深刻地反思问题、改进问
环保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如果依照法律规定作出的,不会失效;但是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如果环保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行政处罚会失效,即环保机关不能给予违法行为人行政处罚。
(一)标题所有法律文书的标题都是居中书写,答辩状也不例外,其书写形式一般为xx答辩状,民事诉讼的就写民事答辩状,行政诉讼的就写行政答辩状,二审中可以写成二审答辩状或者二审被上诉人答辩状。注意:标题居中。 (二)答辩人情况答辩人基本情况的书写
(一)标题所有法律文书的标题都是居中书写,答辩状也不例外,其书写形式一般为xx答辩状,民事诉讼的就写民事答辩状,行政诉讼的就写行政答辩状,二审中可以写成二审答辩状或者二审被上诉人答辩状。注意:标题居中。 (二)答辩人情况答辩人基本情况的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