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一般不超过三十天时间。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派出所一般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内会结案; 如果属于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派出所不立案找谁找检察院。让检察院监督公安的立案、侦查活动。等检察院提起公诉时您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您也可以自己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请求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并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赔偿。如果是提起自诉的话,要注意自己收集证据:有人证、有
派出所能立案。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有犯罪事实。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证明犯罪事实确已发生,包括犯罪行为已经实施、正在实施和预备犯罪;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只有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当有犯罪事实发
派出所处理结果不公,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向该派出所所属分县局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市局)提起行政复议。 2、向所属分县局所在的区、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3、向该分县局所在地区、县的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派出所报案不需要钱。无论是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向公安机关报案,均不收费。公安机关接受报案在于履行法定职能,是与职权相对应的职责行为,是为人民服务的具体体现。如果遇到公安机关收费,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者向检察院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都有权而且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因此,司法机关接到的案件有单位和公民个人在发现犯罪案件时向司法机关的报案、有被害人的控告,还有犯罪案件的有关知情者的举报。人民法院、
派出所接案后不处理的,投诉方法如下:1、与派出所办案人员沟通协调;2、找派出所所长反馈情况。如果办案人员不处理,首先找派出所所长反应情况,了解原因,并提出要求;3、网上投诉。如果与派出所多次沟通后,任不处理,可以在政府网站、公安局网站等官方
对于派出所不立案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同时也可以向检察院申诉部门提出,请求检察院予以监督。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当事人对于派出所的处理决定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
派出所处理结果不公,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向该派出所所属分县局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市局)提起行政复议。 2、向所属分县局所在的区、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3、向该分县局所在地区、县的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