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6
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主要有: 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4、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是,如果出现一些例外的情况,那么特定的股东就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以一人有限公司为例,如果股东的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那么在公司财产无法清偿债务时,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权参与制定公司章程,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议,行使自己的表决权。公司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且应当置备股东花名册,也就意味着股东有显示股东身份的权利。股东有权知悉公司的情况,有权利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
在有限责任公司清偿债务时,是用公司的资产来进行清偿的,公司资不抵债宣告破产,公司债权人不得要求股东以个人财产来清偿公司的债务。这里,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而不是对公司的债务负责,这就是说,股东对公司的责任仅限于缴纳其所认购的出资,而股
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要求虽然没有特别的规定,但一般存在以下要求:股东数量在五十个以下;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认足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其他。
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挣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
一、公司股东的义务如下: 1、按时足额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2、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 4、不得滥用公司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 5、其他应该遵守的义务。 二、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
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条件: 1、积极履行出资义务; 2、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不得滥用公司法人身份从而达到侵害第三人合法利益的目的; 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不对公司债权人直接负责,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只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当公司的债务超过其全部资产时,以公司资产为限。
需要依据具体情况。股东分为有限责任股东和无限责任股东。有限责任股东以出资额范围为限对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承担间接责任。公司股东虽无义务直接向公司债权人清偿债务,但由于公司资本是由各股东的出资额共同构成的,以公司资产向公司债权清偿债务也就是由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即: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所承担的责任,体现为股东对公司的出资,股东须以其全部投资,也仅以该投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以下情形下需要对公司承担责任: 一、出资不到位; 二、虚假出资; 三、抽逃出资; 四、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告知义务; 五、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 六、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 七、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