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行为人因为违反计划生育缴纳的社会抚养费不是行政处罚,而是行政征收。行政征收是没有追诉时效的,只要发现了,无论过了多久,行政机关都应当继续征收。
违反计划生育不属于行政处罚。对违法生育子女的当事人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是行政征收行为。根据相关规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应当规定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加强母婴保健和婴幼儿照护服务,促进家庭发展的措
未婚先孕的小孩上户口不会被罚款。对于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籍居民,非婚生育的,可以由本人或者是监护人出示父母的户口本、孩子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书和非婚生育说明。按照与父母自愿安排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且无户口的居民,还
公民违反《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非婚生育子女的及非法收养子女的,均应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按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的夫妻双方实际总收入计算,其中:农村居民实际收入低于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
第三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以下处罚: (一)不按期参加生殖健康检查的,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不按规定采取补救措施、终止妊娠的,
受刑事处罚会降级革职的,但是行政处罚不会,因为你走路闯红灯也要受行政处罚的,如果行政处罚也要降级革职的话难免失之过严!所以放心,不会影响的,但是学校内部的规定也有权力对此做出规定,但是那属于法律允许的
当事人如果认为行政机关在实施计划生育管理过程中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
计划生育从1972年开始实行的。新中国成立以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走过了曲折、悲壮、辉煌的历程。所谓“曲折”,是因为我们党在人口问题的认识上出现过反复和偏差;所谓“悲壮”,是因为广大群众特别是育龄妇女为落实基本国策做出了巨大奉献和牺牲;所谓
首先,公民的生育权是一项基本的人权,公民的生育权是与生俱来的,是先于国家和法律发生的权利。作为人的基本权利,生育权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剥夺的。在我国,未婚先孕是不违反计划生育的,未婚生子才违反。但是,如果未婚先孕,在给非婚生子女办理准生证和户口
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流程如下: 1、户籍所在街道办直接出证明盖章即可; 2、户籍街道办不能直接办理,则要求提供《三级证明》。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综合措施,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